关于食堂水电设施维护实行有偿服务的办法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加强水电管理,规范各类水电设施使用行为,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食堂水电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食堂用水用电设备,由学院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确认能正常运转后交食堂承包商使用和保管;
2、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需要维修,报学院水电班确认后进行维修,其维修材料必须由食堂承包人自行购买,由学院水电班派人实行有偿维修服务(价格由食堂承包人与水电维修人双方协商);
3、属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财产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加倍收取;
4、维修费超过200元,由后勤服务部主管水电工作负责人参与协调,确定维修价格;
4、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后勤服务部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