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所属各库房的管理,明确职责,贯彻“后勤保障、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方针,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库房管理。
第三条 学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将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后勤处统一采购,各部门凭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各部门办公经费限额内到行政仓库领用办公用品(含硒鼓、纸、纸杯、笔、记录本)等,严格执行仓库领用制度。各部门不再报销办公用品发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后勤处是校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六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明细单”“物品入库单”“物品出库单”。
第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八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爱岗敬业。
(二)熟悉仓库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物资和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后勤处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每学期末由学校审计处、财务处、后勤处组成盘点清查小组对学校行政仓库进行台账和实物的核对,完成盘点工作。每学期末制定下学期所需物品采购计划,报后勤处。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库管员每月底结帐一次,作出各部门和个人领取物品情况一览表,上报后勤处。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库管员要根据学校的需求情况,制定全年的物资采购计划并按学期做好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十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物品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物资登记单,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各部门领导签字的报告和后勤处审批人或主管校领导的签字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放后要求领用人在物品出库单上签字。
(三)库管员在发出物品的同时应按规定将发出物品分别按部门或个人设置分户登记,定期汇总物品领用情况。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后勤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除上述规定外,库管员必须遵守学校其它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3月31日